二维码

资讯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02/282023

刑事法律事务部举行第6期经验分享会

2023年2月24日中午13:30至15: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举行第6期经验分享会,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李成龙、贾国良、孟庆良、邢怡明、李瑞瑞参加,魏俊卿主任主持。张洪丽律师结合参加河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集训学习,从受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法律意见书的建议、立案证据审查重点、共同犯罪的认定、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等方面,分享了公安机关刑事受立案工作及虚假诉讼案件审查重点、律师工作风险防范、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工作等实务经验。张洪丽律师分享结束后,大家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务问题进行了交流。魏俊卿主任就办理刑事案件如何阅卷、如何在阅卷中捕捉关键点与大家进行了交流。魏俊卿主任提出,熟练掌握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是办好刑事案件的基础和前提。魏俊卿主任还提醒大家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谨慎和独立性,注意风险防范。交流结束后,魏俊卿主任对团队律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律师在办理案件中要始终有服务意识;二是律师做任何工作都要精细化;三是律师工作要主动、高效。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秉承专业化、团队化、精细化服务的理念,在坚持每周集体学习、不定期组织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每月至少一期的经验分享会,全面提升团队律师接待、办案、写作等各方面的经验和技能,团队已经形成集体学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经验分享三个方面同步进行的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团队律师的专业水平、办案技能和办案质量,致力于建成拥有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社会评价优秀的精英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精细化高水平法律服务。

02/232023

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北京管委会主任叶庚清及洛阳、南阳、商丘分所同仁到盈科郑州律所开展业务交流座谈

为加强所内律师的专业化建设,提升业务管理水平,2023年2月22日上午,盈科郑州律所特邀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北京管委会主任叶庚清及盈科洛阳执行主任张亮,盈科商丘和盈科南阳执行主任冯勇,洛阳律协副会长、盈科洛阳管委会主任刘伟,盈科洛阳管委会副主任张运超,南阳律协副会长、盈科南阳管委会主任刘翔,盈科商丘管委会主任张永,盈科商丘执行副主任于国唯以及洛阳、南阳、商丘分所各位同仁到律所开展业务交流座谈。盈科郑州执行主任石峙,管委会主任李曙衢,管委会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宋西显,管委会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名誉主任蒋军堂,刑事法律事务部顾问顾华,盈科郑州律所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张学安,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鲁威锋及部分律师和实习人员进行了热情接待并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宋西显主持。叶庚清主任首先向大家介绍了自己所带的刑事一部团队的发展历程及团队建设理念,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强调律师之间、团队之间、所与所之间进行合作的重要性。他表示,在部门团队建设过程中,要对团队成员有深入了解,善于发现每位律师的优势,扬长避短,提高部门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盈科这个平台资源,集众人之力发挥优势,打造更加专业化的团队。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北京管委会主任:叶庚清在交流探讨环节,盈科郑州律所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张学安向大家分享了关于团队建设的相关意见,盈科洛阳、南阳、商丘的各位律师根据自己所内及部门的团队建设、专业融合、业务管理现状提出具体问题,叶庚清主任为大家一一答疑解惑。同时,叶庚清主任还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场的青年律师以及实习人员表示受益匪浅。盈科洛阳执行主任:张亮盈科洛阳管委会主任:刘伟盈科洛阳管委会副主任:张运超会议最后,盈科郑州执行主任石峙作交流会总结。石峙主任对叶主任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向叶主任学习业务拓展及团队建设经验,并期待未来能有更广泛地交流与合作,在学习中汲取经验,共谋发展。盈科郑州执行主任:石峙此次交流座谈会干货满满,内容丰富,加深了所与所之间的沟通与了解,让大家在团队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认识,交流会在大家的阵阵掌声中圆满结束。

02/092023

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83次集体学习

2023年2月8日晚上6:00至9: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组织进行团队第83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77: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成龙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贾国良、孟庆良、邢怡明、李瑞瑞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李成龙律师首先介绍了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李成龙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行为人的客观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方面分析了本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最后,李成龙律师结合经典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贾国良律师和李瑞瑞律师作出以下补充:1.行为人行为与实害结果的因果关系问题;2.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分;3.本罪的三种行为方式; 4.强调鉴定意见是本罪的定罪关键。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团队律师承办的两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讨论。两起案件的主办律师郭莉莉、张洪丽分别介绍了案情和证据情况后,团队律师逐一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发言。集体讨论后,魏俊卿主任结合最近承办的两个案件,向大家分享了办案心得体会。魏俊卿主任提出,律师要靠专业取信于客户,要靠用心办好案件。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一审阶段都很重要,在办案过程中,要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要争取主动,既要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也不能一味迎合当事人,要以律师的专业知识对当事人不恰当的要求进行引导和说服,方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12...2829303132...4950 共491条 50页,到第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