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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2015年承办的宋某某非法拘禁案,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环节经团队律师辩护,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宋某某获得释放。
团队律师2007年承办的李某某等四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经团队律师深入取证和精细化辩护,最终法院认定案件的主要证据系假证。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该案例入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盈的秘密2:有效辩护的53个证据突破》一书。
团队律师2021年承办的郭某故意伤害案,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环节经律师辩护,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郭某获得释放。
团队律师2020年承办的刘某某诉洛阳某饲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团队律师代理被告,通过充分运用证据规则,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团队律师2017年承办的赵某某等受贿、滥用职权案,经团队律师辩护,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认定的受贿罪最终没有公诉,仅按滥用职权罪一个罪名提起公诉,后赵某某被法院判决构成滥用职权,并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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