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85次集体学习:《民法典》合同编专题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58次
2025年4月23日晚上18:00至20: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85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民法典>合同编专题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成龙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郭莉莉、贾国良、邢怡明、李毅、董颖颖、张旭鹏、徐梦云、李慧云、赵宇波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李成龙律师结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从合同的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解除六个方面,对《民法典》合同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部分进行了详细解析。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王洪英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根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28条,如果存在履行期满后的以物抵债协议,要优先履行新债;2.注意民法典563条的法定解除权,以及在实际中结合不安抗辩权进行举证;3.根据民法典560-561条,存在多份合同的情况下要注意债务履行顺序;4.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要注意一年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