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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司法厅第十八届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我所孟庆良律师办理的曹某涉嫌盗窃案入选“河南省2021-2022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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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下午,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2024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在律所大厅圆满举行。盈科洛阳全体同仁齐聚一堂,共同辞旧迎新、展望未来。本次活动由赵涵菲、牛霖凡、于心语、段远航共同主持。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会议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奏唱国歌。会上,管委会主任刘伟、党支部书记魏俊卿、监事会主任郭刚利、执行主任张亮四位领导携手登台,汇报了管委会、党支部、监事会及律所过去一年的情况,并积极展望了盈科洛阳在新的一年里的光明前景。盈科洛阳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为律师提供充足的发展机会。经管委会一致决定并报总部审核批准,决定晋升新一批合伙人,分别是:张风杰、曹友培、郝玉才、赵青、赵宇波、范蓉。希望六位新晋合伙人的加入能为盈科洛阳带来新的活力与动力!鲁辉主任回顾了业务指导委员会在过去一年中,如何紧密围绕盈科洛阳的发展战略,精心策划并实施了一系列专业提升计划。他提到,委员会不仅组织了多次内部培训与交流活动,邀请行业内的资深专家与学者进行专题讲座,还积极推动律师团队参与专业论坛与研讨会,拓宽视野,紧跟行业动态。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也增强了盈科洛阳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王君超主任回顾了保险法律事务部在过去一年中,如何紧跟保险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精准把握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为客户提供了一系列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他还提到了保险法律事务部从成立以来,到如今人员的扩大,并对保险法律事务部未来的发展进行了积极的展望。年度表彰每一份荣誉背后,都是汗水与智慧的结晶;每一次表彰,都是对未来的期许与鼓舞。盈科洛阳,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步伐,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10月27日上午,洛龙区人民法院组织秋季集中执行活动,我所闫宁主任作为市政协委员受邀参加,闫宁主任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人共同见证了洛龙法院的集中执行。我所闫宁主任表示通过此次参与见证执行活动,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执行工作,切身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并表示洛龙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公开透明、严谨细致,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最后闫宁主任希望社会各界能更加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共同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2024年3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洛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我所叶文超主任受邀以洛阳市政协智库专家身份参加会议。会议中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河南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宣扬了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要领。同时学习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以及部署了2024年的政府工作任务。叶文超主任结合自身律师职业特点,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关注并积极学习国家各项会议精神,在日常生活中充分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开创现代化洛阳建设新局面贡献自己的力量。政协智库是我国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政协智库是深化协商民主、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必要举措,而智库专家作为参谋助手,提供智力支持,很好地发挥了决策咨询“智囊团”的作用,叶文超主任始终秉承我所“诚信、卓越、创新、开放、共享”的理念,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洛阳市城市建设工作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展现了新时代智库专家的良好形象。
2023年12月19日,高女士将一面写着“尽心尽力、为民解忧,优质服务、律师典范”的锦旗送交到我所吕晓孟律师手中,表达对吕晓孟律师的感谢。不期而至的锦旗,代表了高女士及其家属对吕晓孟律师在办理案件中专业、尽责服务的认可和肯定。案情回顾2022年9月25日,孙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与高女士驾驶的电动车与发生碰撞,高女士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家属在最慌乱、不知所措的时刻联系到吕晓孟律师。吕律师对高女士的伤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进行了询问,并对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以及保险情况进行了沟通询问。一边安慰高女士家属,一边有序指导高女士家属进行分工合作,分派两个家属到交警队沟通询问事故的责任划分情况并收集对方司机、车主的身份信息以及事故车辆的投保信息。分派两到三位家属轮流在医院与医生沟通高女士的病情以及治疗事宜,吕律师安慰家属,最重要的还是“人”,治病是最重要的事情。要求对方赔偿只是程序上的事,可以和对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在吕律师的一番安慰和沟通下,高女士家属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按照吕律师的指导收集了各项证据材料。高女士出院后拿到病历的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托给我所办理,吕律师详细的跟高女士及家属沟通了案件办理的思路和策略。经过立案、申请伤残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期鉴定,变更诉讼请求,以及与被告各方庭前调解、开庭、庭后提交书面代理词,再次进行调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高女士受伤严重,需卧床静养。非必要的情况下,吕律师尽量不让高女士和家属来回奔波,只在伤残鉴定必须要高女士本人到鉴定中心时,才让家属陪伴高女士到现场。案件最终调解未果,法院作出了判决,高女士主张的赔偿金额基本都得到了支持,最大限度的维护高女士的合法权益。执业感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律师,每接到一个案件,都应该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办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难处。作为律师,我们不仅要在专业上要做到精益求精,同时也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多为当事人着想,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苦,亦是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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