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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第216次集体学习:常见犯罪专题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53次

2025年12月10日晚上18:00至19:3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216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常见犯罪专题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徐梦云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邢怡明、李毅、董颖颖、赵宇波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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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梦云律师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罪名区分、典型案例评析等方面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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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王洪英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区别;2.公共安全涉及的不特定对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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